合川区百万头优质生猪育种育肥养殖及粪污资源化利用建设项目
(燕窝镇高峰育肥场)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2021-10-19 11:44   来源:合川区融媒体中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规定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听取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受重庆景旭实业有限公司委托,重庆瀚宸环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承担合川区百万头优质生猪育种育肥养殖及粪污资源化利用建设项目(燕窝镇高峰育肥场)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目前《合川区百万头优质生猪育种育肥养殖及粪污资源化利用建设项目(燕窝镇高峰育肥场)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编制完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现将该项目环评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概况

1、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合川区百万头优质生猪育种育肥养殖及粪污资源化利用建设项目(燕窝镇高峰育肥场);

(2)建设单位:重庆景旭实业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重庆市合川区燕窝镇高峰村;

(4)建设性质:新建;

(5)建设内容:总占地约55329m2,总建筑面积40589.21m2,全场设3栋4F的楼宇式育肥舍、1栋仔猪暂存设和配套员工办公生活区、生活附属用房,其中圈舍建筑面积38606.64m2,配套附属建筑面积1982.57m2。另外项目配套有污水、粪污处理区域等。

(6)建设规模:总占地约45378.22m2,总建筑面积27097.76m2,全场设2栋4F的楼宇式育肥舍、1栋仔猪暂存设和配套员工办公生活区、生活附属用房,其中圈舍建筑面积25792.7m2,配套附属建筑面积1305.06m2。另外项目配套有污水、粪污处理区域等。

    (7)投资规模:项目总投资约5000万元。

2、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及采取的相应措施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

①施工期

拟建项目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土石方开挖、土地平整等施工作业,将改变地形地貌,对植被产生破坏,造成水土流失,项目采用工程措施与植物措施相结合防治水土流失,对暂时无法施工的地面进行覆盖或压实硬化,在临时施工设施周边设临时截水沟,将降水引至截水沟尽头,尽头设简易沉砂池,上清液全部回用作场地防尘用水,底部沉砂用于地面修整。

根据调查,项目用地因为无法完全避让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约0.7883hm2,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面积占总用地面积的17.38%,建设单位对项目占用的基本农田进行了永久基本农田补划,经占用补划后,项目补划永久基本农田数量实现足额补充,项目取得了重庆市合川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对重庆市合川区燕窝镇高峰村育肥场占用和补划永久基本农田论证意见的函》(合川规资函[2021]225号)(详见附件),项目对基本农田和耕地影响较小。

②运营期

施工结束,临时设施拆除后,立即恢复被占压、破坏的地表,进行绿化。

(2)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

①施工期

施工废水包括混凝土养护废水、施工机械冲洗废水及运输车辆冲洗废水,在施工场地四周建有截水沟,地势较低处修建施工废水沉淀池,将施工废水统一收集至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于场地洒水或混凝土搅拌用水等;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旱厕收集后全部作为有机肥施用于附近农田;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小。

②运营期

项目采用“漏缝猪舍+免冲洗+减排放”养殖模式,从源头减少用水总量和粪污产生量,采用具有干清粪工艺特征的改良尿泡粪工艺,粪污一经离开圈舍立即进行固液分离实现源头粪尿分离,干粪分离比例达到85%以上。项目根据周边耕地分布情况,采取固体粪便堆肥外供+废水“种养结合、生态还田”模式,固液分离后养殖污水则进入污水处理系统处理,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规模为180m3/d,采用“机械格栅+集粪池+固液分离机+调节池+沉淀中转池+USR厌氧反应器+两级AO+絮凝混凝沉淀+消毒”处理工艺,处理达设计出水水质《禽畜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和《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的“旱地作物”标准后,进入场内储液池,废水通过自流或提升泵输送进入田间灌溉水池,再通过自流和场外输送管道进入田间,用于周边柑橘种植林地灌溉;且项目按最不利情况沼液还田配套消纳土地。储水池可存储61d的废水量,保障雨天沼液不外流和非还田期沼液不过量消纳,让土地在灌溉后有足够的时间消纳、吸收,避免过量灌溉造成沤根。项目各污水构筑物均采取“防雨、防渗、放溢”三防措施。

同时还设置1座事故池925m3,严控废水事故排放进入地表水体,保证项目废水不外排。

(3)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

项目厂区采取了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原则,将养殖圈舍、污水处理系统(收集池、调节池、沼液存储池等各污水处理构筑物)、事故池、消毒池、堆粪区及污水管网作为重点防渗区,将综合楼、饲料库房作为一般防渗区。项目分区做好防渗措施,满足防渗要求。同时项目设置1个地下水跟踪监测点,制定根据监测计划。

(4)大气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

①施工期

施工过程中对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设立临时仓库,专人管理;若需在室外堆放散装粉、粒状材料,应采用雨棚雨布覆盖并经常性地喷洒水;调节车流量及调配各工种工作时间以减少单位时间尾气产生量;运输车辆运载散粒状建筑材料时,按载重量装载并设遮挡防护措施,严禁车辆超载超速。通过采取上述措施,营运期项目区周围环境空气质量受施工废气影响很小。

②运营期

恶臭污染防治措施主要包括:及时清理猪舍粪便、强化消毒措施、科学设计日粮以提高饲料利用率、猪舍定期喷洒植物除臭剂,堆粪棚进行密闭,并定期进行喷淋消毒除臭,死猪无害化处理臭气经无害化高温生物降解机自带的喷淋+紫外光解催化氧化除臭装置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因地制宜加强场区绿化。

沼气经脱水脱硫后由150m3沼气贮气袋收集后供场区做燃气使用,设置放空火炬,对利用不完的沼气进行放空点燃处置。

本项目大气污染物主要为养殖区和污水处理区排放的NH3和H2S,经预测,项目环境空气保护目标和网格点叠加后背景值后NH3及H2S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附录D其他污染物空气质量浓度参考限值。

根据重庆市相关文件规定,项目应对养殖区及粪污处理区设置500m卫生防护距离。根据“关于畜禽养殖选址问题的回复(环保部2018-02-26)中村屯居民区不属于人口集中区,养殖场与农村居民区之间的距离,养殖场在建设时应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根据当地的地理、环境及气象等因素确定与居民区之间的距离,且(环发〔2004〕18号)中规定新建畜禽舍应在居民区下风向,并远离居民区至少500m,是专门针对“严防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扩散”作出的,不宜作为养殖场与农村居民区500m距离选址的依据”,项目位于农村区域,评价范围内无人口集中区,结合本项目养殖区、污水处理区各污染物计算结果和敏感点预测结果,同时综合考虑项目养殖区与敏感点地形条件(养殖场与周边环境保护目标有山体和乔木、灌木及农作物等阻隔),综合分析,评价认为应以养殖区和粪污区的包络线为起点外扩200m范围划定为环境防护距离,该区域内的1#~2#农户(约10户30人)在项目投产前应全部实施环保搬迁或功能置换,建设单位已与环境防护距离范围内农户签订了租赁协议,租赁其房屋作为项目库房和办公室使用,协议详见附件。以养殖区和粪污区的包络线外扩200m为起点至外扩500m范围划定为建设控制区域,运营期该区域内加强跟踪监测和加强督查,该区域内禁止新增学校、医院、机关、科研机构和集中居住区等大气环境敏感目标。

(5)声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

①施工期

项目施工噪声主要为施工设备噪声,项目施工内容少、施工时序短,根据拟建工程的场地周围实际环境情况,拟建工程通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禁夜间施工作业,尽量远离南侧散居农户布设高噪声设备,运输车辆经过沿线居民点警鸣、限速,对周围环境的噪声影响较小。

②运营期

养殖场噪声主要为猪只生活叫声、水帘配套风机噪声和水泵噪声。满足猪只饮食、饮水需要,减少外界噪声等对猪舍干扰,可有效降低猪叫频率;猪舍风机选用高效低噪设备,基座加装减振弹簧等降噪、减振措施;沼气池处理系统中水泵设置在水面以下,并选用高效低噪抽吸泵。本项目场界噪声值昼、夜间均达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6)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及环境影响

①施工期

本项目实现挖填方平衡,无弃土弃渣产生。施工期安装阶段产生废弃包装材料(主要废纸、泡沫、固定木材)进行分类堆放,充分利用其中可再利用部分,其余部分集中收集,交由回收单位收运、处置。施工期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收定点收集堆放,由环卫部门统一送往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

②运营期

养殖场猪粪、沼渣及粪渣场经暂存后外销有机肥厂家;病死猪经无害化处理机处理后外销有机肥厂家。废脱硫剂定期更换由厂家回收,少量医疗废物送具资质单位收集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送往城市垃圾卫生填埋场统一处置。本项目固废经分类处理处置后对环境影响小。

(7)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环境影响结论

本项目存在的环境风险主要包括废水处理站事故废水排放,导致地表水受到污染,废水处理系统以及固废处理系统的渗透从而污染地下水。

同时项目沼气发生泄漏遇火源,发生火灾爆炸事故情况下,由于沼气主要成分是甲烷,其次有CO2、H2S、氮等,项目沼气经脱硫处理后含量极少,甲烷燃烧后主要产物为CO2、H2O,不会产生二次污染物。项目设置沼气放空火炬,配置密封沼气输送管道等,一旦发生泄漏,对发生泄漏的沼气进行放空点燃处置。

评价认为,项目业主严格按照环评提出的风险方法措施进行项目的生产管理,养殖场项目发生环境风险事故的可能性小。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为项目周围的群众或社会团体(包括:村委等)对建设项目环保方面的意见及要求。

三、公众意见表及环境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获取途径

1、公众意见表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网盘链接:链接:https://pan.baidu.com/s/194r02BIX9ox_hlAA8vA1Nw

提取码:m79l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按照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方式联系查阅纸质报告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可通过网络链接下载的公众意见表并按要求填写后发送至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人邮箱,或电话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人实名反馈相关意见。

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我司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五、建设单位名称及评价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重庆景旭实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23- 42609990

    环评单位:重庆瀚宸环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帅工

    联系电话:023-68616888

邮箱:1085472463@qq.com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10个工作日内,2021年10月19日至2021年11月2日。

重庆景旭实业有限公司

2021.10.19

编辑:蒲娅娜(今日合川网)

更多合川资讯,请扫描下方二维码

(如果你有感人事、烦心事、新鲜事,关注“今日合川”客户端,点击政务问政平台爆料与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