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消除城乡黑臭水体
专项行动的决定
全区各级河长,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级有关部门:
为深学笃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六届五次全会部署要求,切实整治群众身边水环境问题,决定在全区开展消除城乡黑臭水体专项行动。
一、全面排查。通过现场踏勘、群众调查、水质监测、卫星遥感等方式,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全覆盖、地毯式黑臭水体排查。对城市建成区以及直接影响建成区水体治理成效的城乡结合部等区域,重点排查新增黑臭、返黑返臭水体;对城市建成区以外涉及农村区域的河流、坑塘、沟渠、水库等4类水体,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房前屋后公共区域的黑臭水体开展排查。
二、综合整治。坚持重点治理与源头防控相结合,建立黑臭水体清单和整改台账,编制实施方案,切实做到分批实施、限期整改、动态清零。深入实施合川区高标准治理城市生活污水三年行动(2024—2026年),大力推进城镇排水管网排查整治,实施排水管网雨污错混接及三四级结构性缺陷改造,系统开展污水溢流“一点一策”综合整治,提高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深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管控,加强污水管网整治,持续推进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推进污水处理站升级改造,加强设施运维护,制定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管理办法和绩效考核细则,建立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抽测机制,扎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指导新建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建设,引导现有畜禽养殖场提升粪污处理设施资源化利用能力,重点针对30亩以上池塘落实尾水治理措施,30亩以下水产养殖场,鼓励采取种养结合方式,促进尾水就近就地消纳利用。因地制宜开展测土配方施肥、绿色防控与统防统治、秸秆处置、农膜回收、生活垃圾收运处置工作,依法打击汽修、酿酒、食品生产等小微工矿企业环境违法行为。加强河库沿岸生活垃圾和水面漂浮垃圾清理,常态化开展河库“清四乱”,科学实施黑臭水体清淤疏浚工程,全面清理整治码头违规侵占岸线等问题。到2025年,实现全区农村黑臭水体清零,全区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8%以上,乡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7%以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率达到70%,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0%,规模化养殖场尾水综合治理达标率达到50%,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3%以上,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行政村覆盖率达到75%。到2027年,全区城乡黑臭水体治理成果进一步巩固提升。
三、长效巩固。要深刻认识开展消除城乡黑臭水体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压实各级河长、各镇街和各相关部门责任,建立健全城乡黑臭水体动态排查、动态整治、动态清零长效机制。各级河长要主动担当、积极履职,推进日常巡查由责任河流向流域小微水体延伸,加强部门协同联动统筹。各镇街要落实属地责任,建立农村黑臭水体保洁制度,健全黑臭水体长效运维管护机制,防止“返黑返臭”。各责任单位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统筹整合各类涉农涉水资金,积极争取中央、市级专项资金,项目化、清单化打表推进实施,形成齐抓共管、多跨协同工作格局。
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即刻行动起来,严格落实《合川区农村黑臭水体清零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排查整治工作,共建共治共享美丽家园,努力交出消除城乡黑臭水体的高分报表,为美丽重庆建设贡献合川力量。
此令。
合川区总河长:郑立伟姜雪松
2024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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