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启动“森林+”示范评选活动

2021-10-12 10:45   来源:南充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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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优美的西充县义兴镇有机村。南充日报记者陈村铭摄

南充日报讯(记者王萍)10月8日,记者从南充市创森办获悉,为全面提升我市森林城市建设水平,着力构建绿色生态家园,改善城乡人居生态环境,我市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2021年南充市森林乡镇、森林村庄、森林小区、森林单位、森林人家评选活动,申报时间截止11月1日。
  此前,市创森指挥部制定了《南充市“森林乡镇、森林村庄、森林小区、森林单位、森林人家”创建评选活动实施办法(试行)》,市创森办发布了《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南充市森林乡镇、森林村庄、森林小区、森林单位、森林人家评选活动的通知》,对“森林+”示范评选活动的评选对象范围、申报条件指标、获评单位动态管理等明确了具体要求。
  “此次南充市森林乡镇拟评选24个,森林村庄拟评选120个,森林小区拟评选60个,森林单位拟评选90个,森林人家拟评选180个。”市创森办相关负责人介绍,评选活动采取自愿申报方式,在逐级审核的基础上,市创森办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选认定。对符合条件的,按程序授予“南充市森林乡镇”、“南充市森林村庄”、“南充市森林小区”、“南充市森林单位”、“南充市森林人家”称号。
  该负责人介绍,我市将大力开展“森林+”示范评选活动宣传,鼓励引导各部门(单位)、乡镇(街道)、村(社区)、企业、学校、医院、小区、个体单位等积极参与评选活动,推动全市城乡绿化高质量发展,为建设美丽宜居南充作出积极贡献。对获得市级森林乡镇、森林村庄、森林小区、森林单位、森林人家称号的,将优先向省级和国家推荐。已获得国家级或省级荣誉称号的,不参与市级评选活动。
  此外,申报对象若有发生重大及以上造林绿化质量和责任事故,重大及以上违法侵占林地、湿地、绿地事件,重大及以上盗伐、滥伐林木事件等事故和情况的,采取“事故一票否决制”。
  对获得市级称号的单位将进行动态化管理,每三年由市创森办组织复查一次,复查合格的保留称号;不合格的,提出限期整改意见,在整改期限内仍未达到评价指标标准的,将取消其称号;对已获得称号的,一经出现违反森林法律法规情况和发生事故的,将取消其称号。
  (据2021年10月11日《南充日报》)

编辑:蒲娅娜(今日合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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